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化学药品分类保管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化学药品分类保管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1、 禁止将取出的试剂放回瓶中,不得将瓶盖塞错。
2、 所有易挥发、易燃、有毒、有害的物质,都应装在带塞的玻璃瓶内,放在空气流通的地方,其放置地点应符合安全、防爆要求,远离热源,防止阳光照射,温度不超过30℃。
3、 化学性质相抵触的药品、试剂应分类存放,不得混放在一起。
4、 易燃易爆的物质不得和氧化剂存放在一起。
按照GSP的规定,药品要求分类管理,所以药品在陈列时: 1.首先药品与非药品要分开存列。
化学品的管理要根据公司SSOP或前提方案中规定的相关要求,正常车间使用的洗手消毒用的化学品是允许存放车间的(例如:次氯酸钠溶液、皂液、食品级酒精等),但一定要注意相关的管理(例如:上锁、标识、领用和使用记录填写等等)。
依照药品标识的储藏规范,分别存放在冷库(2-10℃)、阴凉库(20℃以下)或常温库(0-30℃)内,各库房的相对湿度均应保持在45%—75%之间。
相应温湿度范围的库房。如经营标识为15-25℃储存的药品,就应当设置15-25℃恒温库。
对于标识有两种以上不同温湿度储存条件的药品,一般应存放于相对低温的库中,如某一药品标识的储存条件为:20℃以下有效期3年,20-30℃有效期1年,应将该药品存放于阴凉库中。
《中国药典》规定储存药品的库房按温湿度要求分冷库、阴凉库、常温库,其温湿度分别是:冷库温度为2-10℃;
(2分)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℃;
(2分)常温库温度为10-30℃;
(2分)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45%-75%。(2分)
药品质量状态色标区分标准为:合格药品——绿色;不合格药品——红色;质量状态不明确药品——***。
特殊药品标志颜色包括:***品、***、放射***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四大类。
***品的专用标志是蓝色、***专用标志是绿色、放射***品的专用标志是黄跟红结合、医疗用毒***品的专用标志是黑色。非处方药包括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品等。
在库房储存药品,按质量状态实行色标管理,合格药品为绿色,不合格药品为红色,待确定药品为***。
按照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的规定,药品要求分类管理,所以药品在陈列时:
1、首先药品与非药品要分开存列。(挂非药品区绿牌)
2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要分开陈列。(挂处方药区绿牌和非处方药区绿牌)
3、(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这两大块中再分)口服药与外用药要分开,注射剂要分开。以上药品分类陈列以后还要按剂型或用途分柜或分层存放。(各柜台用绿色及时贴标示如:抗菌消炎药、消化系统药、妇科用药、儿科用药、等等)
4、易串味药要有专用柜台。(用绿色及时贴标明:易窜味柜)
5、拆零药品要集中放于拆零专柜或抽屉。(用绿色及时贴标明拆零专柜)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。
6、危险品不能陈列,必须陈列时应该用空包装。
7、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,不得错斗、串斗、防止混药、饮片斗钱应写正名正字。(挂绿色牌:中药饮片区)
8、需要冷藏或阴凉处储存的药品要陈放在2—10度的冰柜里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化学药品分类保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化学药品分类保管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[免责声明]本文来源于网络,不代表本站立场,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联系邮箱:83115484@qq.com,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bjjpjx.com/post/34336.html